第二十一章前夕
程天朗站在那裡,看著那盅燕窩,看著那件床上的裙子,再看她,突然覺得,這間房變得好小,小到透不過氣。
「算了。」他扯松了領帶,「你休息會兒,我另外叫了吃的。我去洗澡。」
說完,他解著襯衫扣子往浴室走,沒再回頭。
等程天朗擦著頭髮從浴室出來的時候,一眼就看見茶几上那盅血燕,原封不動。
旁邊多了一碗還冒著熱氣的阿膠西米露。
他擦頭髮的動作停了一下。
媽的,錢給少了?誰還喝不起血燕了。
他把毛巾往椅背上一搭,走到床邊。躺到背對著自己的陳寶珠旁邊,把人圈進懷裡。
手掌習慣性捂在她肚子上,力道適中地揉著。
「肚子疼不疼?要不要起來喝點熱的?」
陳寶珠沒動:「可不敢讓朗哥餵。」
程天朗真跟哄BB似的:「是我錯了。我不該亂吃醋。寶大小姐大人有大量,別跟我這條狗一般計較,好不好?」
陳寶珠終於轉過身來,半嗔半怒:「又亂說。你是狗嗎你?」
程天朗見她肯轉身,嘴角就翹起來了:「是狗。你的狗。只給你當狗,當一輩子,好不好?」
「呸。誰稀罕。」
程天朗一聽這口氣,就知道人哄回來了。他二話不說,掀開被子,把人打橫抱起來,幾步走到沙發邊坐下,端起那碗阿膠西米露,先用勺子攪了攪,自己嘗了一口,試試溫度,才把勺子遞到她嘴邊。
「來,流了那麼多血,心疼死老公了。恨不得每個月這血我來替你流。」
陳寶珠含進嘴裡:
「程天朗,你以前也這麼哄過那些女人嗎?」
「這樣就算哄?我同你講的都是真心話。」
「你正經點!」
「我哪裡不正經?你不是走到包間門口了嗎?怎麼不進來?你也看見了,江耀宗左擁右抱,差點沒當眾上演活春宮,全場就我最規矩,酒都不敢多飲幾口,怕你嫌我成身酒味!」
陳寶珠沒作聲。
她是走到包間門口了,也看見了。
可看見了又怎樣?
她如今甚麼立場?別講現在跟他一清二白,就算當初真嫁了,真成了江太,她也沒資格吃這醋。
她從小就不是那種白日做夢的人。
她不會信一個男人一輩子只守著她一個。
江耀宗不會,程天朗更不會。
若江耀宗真如他所說的那麼愛她,為甚麼分手之後,就真的再也沒來廟街找過她一次?
雖有遺憾,但更多的時候是慶幸,慶幸當初那當頭一棒,將她敲暈,將她打醒,不然她未來數十年就要陷入得同無數女人爭風吃醋的泥潭,她的孩子就要跟數不清的野種搶老豆爭家產。
萬幸……萬幸……
吃著吃著,陳寶珠隨口提起:「過幾日,送我返廟街吧。」
「怎麼?」
「想金姐了。而且,也快開學了,我得回去。」
程天朗正給她舀西米露,手頓了一下,又繼續舀:「老婆仲系學生妹,我差啲唔記得。咁我呢排要加把勁啦。過幾日我開張卡畀你,學費、生活費、零用錢,都入落去……」
「不用了。」
「講咩話。老公賺嘅錢,你該花花,心安理得花,唔使同我客氣……」
「我要去美國了。」
「唔使心疼……」
兩個人同時停了口。
房間里靜下來,只剩中央空調的風聲。
程天朗放下那碗西米露,拿起煙盒抖出一支煙剛要點,想起她身子不舒服,又站了起來,走到窗邊推開窗,才把火打著。他吸了一口,煙從嘴裡慢慢吐出去,混著夜風散了。
「幾時嘅事?」
「今晚。」陳寶珠自己端起那蠱血燕,舀了一勺,「霍肇珩把資料給我看了。」
程天朗點了點頭,沒再說話。
兩個人就這麼沈默著。
她坐在沙發上,他靠窗站著,中間茶几上那碗西米露還在冒著熱氣。
過了很久,程天朗才再次開口:
「你來澳門,不是幫我,也不是幫江耀宗。」
他夾著煙的手垂在窗邊:
「講到底,我也好,江耀宗也好,都是你為了能讓霍肇珩重新看見你的踏腳石,對嗎?」
陳寶珠沒辯解。
畢業之後,霍肇珩突然再也沒有找過她,陳寶珠把跟他有關的每一件事翻來覆去想了個遍,從第一次見面到最後一頓飯,她甚麼都沒做錯,沒要過他一樣東西,連脾氣都收著。
可越想,越覺得荒誕——既然甚麼都沒錯,為甚麼還會被人像扔垃圾一樣扔了?
後來她想通了,錯就錯在「沒錯」。
在霍肇珩眼裡,一個廟街飛女,跟程天朗那種蠱惑仔有甚麼區別?不過是個新鮮玩意兒,逗著好玩。玩夠了,沒價值了,扔了就是。她做沒做錯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她這個人本身,就不在霍肇珩「會留下」的名單里。
那甚麼樣的女人才有價值?才不會被隨隨便便扔掉?
為此,她特意去瞭解霍家的發家史:
霍家有紅色背景沒錯,可底下一層還是灰的。而現在,灰色那部分,全掛在霍肇鈞名下。
而霍肇珩跟這個哥哥,面和心不和。
洗錢……灰產……她需要的是一張入場券。她原本以為,這張券至少要等到大學畢業,要靠在律師樓熬上三五年,才可能摸到邊。可就在這時候,江耀宗和程天朗兩個人一起把「新寶」雙手捧到她面前。
再漂亮的學歷,都不如真槍實彈做出實際戰績。
果然,霍肇珩出現在了新寶。
果然,如所有豪門裡的手足相殘,霍肇珩和霍肇鈞同樣兄弟不睦。
不枉她步步為營,一場豪賭。
老天爺都在幫她,她賭贏了——霍肇珩捧著一張哈佛的錄取通知書,回頭找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