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說起小時候,大概是五六歲的樣子,那是我第一次見到我的養父母。
我記得,來孤兒院接我的時候是冬天,下著大雪,他們穿了件紅色花襖,蹲下來,笑眯眯問我願不願意成為他們的家人。
家嗎?
我想了好一會,這個詞聽起來真溫暖。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都有家,也不知道六歲之前的自己是否有家,但我那時沒有,孤兒院的其他小朋友都不和我玩,所以我點了頭。
我想有個家。
關於養父母的記憶,並不都是冰冷的,和往後棍棒相交的回憶比起來,最初的日子其實很溫馨。
初為人母的女人會在大冬天給我織毛衣,初為人父的男人也會在一天結束之後捎上些鮮花和小玩具。
每次進餐,飯桌上總會有夫妻兩人的調笑和打鬧,以及不停往我碗里夾菜的筷子。
每每進入夢鄉前,總會有一盞溫暖的床頭燈,燈下坐著他或她。
一切是從甚麼時候開始變得不一樣的呢?仔細想想,或許是從他們誕下第一個真正屬於自己孩子的那一刻,一切都不一樣了。
沒人再問我冷不冷,餓不餓,沒人再給我帶小玩具,屬於我的那盞床頭燈也沒有了。
在最炎熱的時節,我的房間搬到了倉庫,那時距女人臨產還有倆個月。
倉庫緊挨著兩人的房間,偶爾我能聽見他們因為孩子的名字吵得天翻地覆,說起來,我的名字那時叫甚麼呢?
似乎也是有個離字,畢竟從他們決心通過拋棄我來減輕家裡負擔的那刻起,他們就不再喊我的名字,取而代之的是「餵」「那個誰」「小畜生」「蛀米蟲」。
再後來,孩子降生,取名為陳將才,在同別人炫耀兒子時,男人總會提一嘴,對自己取的名字贊不絕口,說兒子往後一定會作為棟梁之才,光宗耀祖。
很快,那些我以前有過的,沒有過的,一時間被一股腦塞到小孩跟前。
他們將我開膛破肚,把曾經給我的愛,在沒有經過我的允許下,抽離得一乾二淨。
從此,我一無所有。
恨他們嗎?恨的。但我更討厭陳將才。
可孩子是無辜的,是的,當他們看見我掐著小孩脖子時,他們急得一腳把我踹開,尖聲大喊著:「你瘋了,孩子是無辜的啊。」
可是,我也是孩子啊,為甚麼當初答應做我父母的人,現在卻捨不得分我一點點的愛。
再後來,拳打腳踢成為家常便飯,一個不留神我便會被拋棄。從一年一次,到半年,再到每個月,他們無時無刻不在想方設法丟了我。
直到我遇見了沈先生,他說回家,回我們的家。
要是可以,我多麼希望自己同沈先生血脈相連,這樣他就永遠不會拋棄我了。
這是我求而不得的願望,我珍藏著,放在心裡最柔軟的角落,卻不敢肖想這其中一分一毫的可能性。
我也不願去為了驗證這近乎於無的可能性,將願望述之於口,要是因為這個,沈先生從此需要一個同他血濃於水的女兒,那時我又該怎麼辦?
他結婚了嗎?有過小孩嗎?以後會不會結婚呢?這些我統統不想問,我只知道,我是他的女兒,而他也需要我。
這些就夠了。
可為甚麼,我就連這麼小小的期盼也要被剝奪呢?
夜裡,下了大雨,屋外電閃雷鳴,我縮在沈先生的床上發抖,手機傳來一陣忙音,這是我打的第三十六通電話。
正當我準備撥通第三十七通時,在隆隆雷聲中我聽見窗外傳來一陣吵鬧的聲響,顧不得其他,我掀開被子,衝了下去。
沈先生回來了,我知道,我一口氣跑到客廳大門,氣喘吁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