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惡意的誕生
聽到於斐這個問題,連嘉煜也被噎得一愣。
他靠在車門上,打量著眼前這個男人,忽然覺得有點意思。他本來以為這就是個甚麼都不知道的傻子,隨便幾句話就能套出他想要的信息。結果對方不僅認出了他的車,還反手拋回來一個問題——一個他自己都答不上來的問題。
甚麼是女朋友?
他沒談過。他怎麼知道甚麼是女朋友。
活了二十多年,身邊來來往往的人不少,但從來沒有一個人讓他覺得需要去定義「女朋友」這個詞。甚至連需要用「朋友」這個詞去定義的人,都寥寥無幾。那些貼上來的、湊近的、想借他上位的女人、男人,他看都懶得多看一眼。張芃說他這樣最好,先天愛豆聖體——長得帥,沒花邊新聞,家世拿得出手,最符合當下女性審美取向。也是因為這個特質,他接商務的考察期一般都比市面上其他藝人短得多。品牌方看到他的背調報告,乾乾淨淨,比打印紙還白,二話不說就簽了。
可當於斐問他「甚麼是女朋友」的時候,他愣了一下,發現自己竟然真的答不上來。更讓他不爽的是,他居然在一個傻子面前丟了面子。連嘉煜想都沒想,直接把這筆賬算到了蔣明箏頭上。毋庸置疑,這傻子肯定是被那個狡猾的雙面人教成這副……一點傻子樣都沒有的討厭樣子。
「不知道就算了。洗你的車,幫我拿個凳子,我在這兒看著。」
他的聲音里帶著明顯的不耐煩。
於斐本就心思敏感,又有蔣明箏和車行的人教過,知道客人不耐煩的時候不要多問。他點了點頭,轉身去拿了一張折迭凳,放在一個既不影響洗車、又方便連嘉煜「監工」的位置,然後才去拿清洗內飾的工具。
說是監工,連嘉煜倒也沒認真看。他坐在那張折迭凳上,翹著二郎腿,目光雖然是朝著於斐的方向,腦子里卻早就飄到了別處。他被那句「甚麼是女朋友」的反問問得煩躁無比。
上周他參加了發小的婚禮。作為伴郎,也作為新郎新娘共同的朋友,看著兩個人站在台上交換戒指,他是真心替他們高興。可一想到這倆,一個二十三、一個二十四就結婚了,他總覺得怪怪的。雖然他見證了倆人從初中就開始早戀,也當了這麼多年二人間史蒂夫,看著這倆一路走到現在,但他還是有種他們在過家家的錯覺,就像小時候他演他們倆的兒子,一個演他爹一個演他媽。
尤其是原縈站在台上,拿著那束捧花,賊兮兮的目光鎖定他的時候。連嘉煜後背一緊,腦子里警鈴大作,他太熟悉這個眼神了。上次她用這個眼神看他的時候,他被騙去當了她們公司年會的抽獎嘉賓,在台上站了整整四十分鐘,抽了二十多個獎項,最後還要跟每個中獎者合影。從那以後,他看到原縈露出這種表情就條件反射地想跑。
所以當那束花朝他飛過來的瞬間,他想都沒想,一拳把它打飛了出去。
捧花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拋物線,越過好幾桌賓客的頭頂,越過一個正在倒酒的服務生,越過一個目瞪口呆的小朋友,精准地砸進了坐在台下的他哥懷裡。
全場安靜了兩秒。然後爆發出哄堂大笑。有人吹口哨,有人拍桌子,連司儀都愣在台上,張著嘴不知道該接甚麼話。連嘉煜站在台上,保持著出拳的姿勢,自己也愣了一下,他沒想到自己能打那麼准,他老媽在台下還偷偷給他竪了個大拇指,這算甚麼,變相和他老媽一起催婚他哥?
靠!早知道當年就該去練棒球。
而他哥隋致廉呢,面無表情地低頭看了一眼懷裡那束被砸得有些散架的捧花,臉上依舊是那副不悲不喜的無所謂表情。他沒有皺眉,沒有尷尬,甚至沒有抬頭瞪他一眼。他只是不慌不忙地站起來,理了理西裝的衣領,然後接過司儀遞來的話筒,聲音平穩得像在做季度彙報:
「感謝新娘原縈小姐的捧花,也感謝我弟弟這一記精准的長傳。作為今天的受邀好友之一,我代表所有未婚男士表個態——我們會珍惜這份好運,也會將這份幸運傳遞下去。」他頓了頓,目光掃過全場,語氣自然地轉了個彎,「當然,今天的主角還是我看著長大的原縈小姐和閆惜皚先生。所以,讓我們一起舉杯,再次祝福我們的新娘新郎。」
緊接著,隋致廉放下話筒,舉起了香檳杯。在他的帶動下,司儀也回過神來,引導全場賓客一起舉杯。他甚至還記得在說完之後,朝台上的新娘微微頷首致意,然後才坐下,把那束捧花妥帖地放在了桌面上,花頭朝外,像是擺一件展品。
婚禮結束後,連嘉煜以為這事兒就這麼翻篇了。直到兩周後,他去他哥家蹭飯,進門換鞋的時候,余光瞥見客廳茶几上擺著一個花瓶,裡面插著一束乾花,粉白色的玫瑰已經脫水風乾,顏色褪成了溫柔的復古色調,被細心地修剪過枝葉,扎成一個鬆散的花束,安靜地立在花瓶里。他走近一看,認出那束花上還系著原縈婚禮的緞帶。
他愣了愣,掏出手機拍了張照片發給原縈。
「廉哥就是靠譜,連寶寶,你給我記住!!!要不是廉哥,我才不理你!敢在我婚禮上找我不痛快,你真是不懂事的小屁孩!」
連嘉煜看著那條消息,笑了一下,打字回過去:「知道了~原大小姐,和你老公好好玩兒吧,大人不計我這個小屁孩的過了唄。」
他鎖了屏,又看了一眼茶几上那束乾花。
他哥不在家,阿姨在廚房忙活,陽光從窗外照進來,落在那些乾枯的花瓣上,有一種安靜的、被善待的美。他忽然覺得,他哥這個人吧,嘴上甚麼都不說,但心裡甚麼都裝著。一束捧花而已,換做別人可能早就扔了,或者隨手塞進某個櫃子里等它發霉。但他哥沒有。他把花帶回家了,交給了阿姨,讓她照顧好。就像他對待所有事情一樣,不張揚,不聲張,只是默默地、妥帖地,把一切都安放好。連嘉煜在沙發上坐了一會兒,看著那束花,難得地沒有嘴欠。
他有時候真的佩服他哥,不是佩服他的商業頭腦,也不是佩服他的家世手腕,而是佩服他不管被扔到甚麼離譜的場合,都能面不改色地把場子圓回來,還圓得滴水不漏。他哥好像永遠都不會因為外界產生情緒波動,無論發生甚麼事,臉上永遠是那副不悲不喜的表情,像一潭深不見底的水,扔甚麼進去都激不起浪花。
這種高深的姿態,他學到現在,也只得了三成。
就像此刻,他坐在那張折迭凳上,翹著二郎腿,看著於斐埋頭洗車的樣子,臉上掛著的那副漫不經心的表情,其實就是從他哥那兒偷來的。他哥在談判桌上就是這麼坐的,身體微微後靠,目光平視,嘴角帶著一絲若有若無的弧度,讓人看不出他到底在想甚麼。連嘉煜學了這麼多年,也只學會了這個坐姿,卻始終學不會他哥那種真正的從容。他哥是真的不在意,而他只是裝作不在意。這兩者之間的差距,他心裡清楚得很。
甚麼戀愛、結婚、生子……想想就恐怖,還是交給他哥好了。
他連「女朋友」這個詞都定義不了,怎麼可能接得住一束捧花?看著不遠處正埋頭擦拭內飾的於斐,忽然覺得這傻子也挺幸運的。甚麼都不懂,甚麼都不用想,總有人替他兜底,每天只用洗洗車、吃吃飯、等人來接他回家。
多簡單。
可他連嘉煜不行。
他活得太明白了,明白到看誰都覺得對方在演戲,包括蔣明箏,更包括他自己。也正因為如此,從第一次見到蔣明箏本人的那一刻起,他就敏銳地嗅到了某種熟悉的、同類的氣息。那種感覺讓他興奮,像一頭獨行的狼在別人的地盤上聞到了另一頭狼的味道。
所以他才會對著一個傻子問出那個惡意滿滿的問題。
他本來就不是甚麼良善之人,原縈天天罵他壞種、王八蛋,閆惜皚雖然每次都攔著,但也還是不止一次讓他「收收性子」。他們說的都對,可他改不了,也沒想改。
那個惦記他的胖子那回,算是差點玩兒砸了。
圈子里一直有傳言,說某個影視資本的大佬男女通吃,尤其偏愛年輕好看的男藝人,名下公司簽了多少個小男生,捧紅了就收進房裡,不願意的就雪藏打壓,手段骯髒又老辣。連嘉煜第一次在飯局上見到那個人時,對方看他的眼神就讓他渾身不舒服,那種黏膩的、帶著打量貨物意味的目光,從上到下,一寸一寸地舔過去。
換做別人,可能會假裝沒看見,或者找藉口提前離場。但連嘉煜沒有。他反而笑了,端起酒杯,主動敬了對方一杯。連嘉煜心裡清楚,這種人最擅長欺軟怕硬,你越躲他越來勁,你越不怕他,他反而會掂量掂量自己的斤兩。所以他偏不躲,他要看看這個人到底敢做到哪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