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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屠城把總李

subzeropoint · 皇朝的另一本秘史 · 本章第 2 / 2 頁

但是,但是,但是,接下來的幾天中王嗣璁會陷入一種抓狂之中,君以此興必以此終,說得就是一個人的優勢就是他的劣勢,王嗣璁現在最大的優勢就是男童的身體裡面塞了一個成年人的靈魂,而且是一個對男女之事熟諳且佔有欲特強的淫邪靈魂。

王明思不是甚麼坐懷不亂的柳下惠,早早就被聖母宮宮主破了處男,在西域這麼多年可是沒少安撫除了戚蘭馨和江曉雲之外的聖母神女們,和公交車、公廁一個屬性的聖母神女都對王明思的床上功夫贊譽有加。

聖母宮宮主將墨眉指派給王嗣璁當保鏢,他就在心底給墨眉打上了這是自己女人的烙印,結果在從日落城到天山的近兩千路上他屢屢看到這對狗男女之間的乾柴烈火!

要真是十歲的男孩,肯定是對男歡女愛之事懵懵懂懂,因為連作案工具都沒有長成。

但王嗣璁偏偏是幼童的身軀成年人的思維,看著隔壁帳篷上男女交疊在一起的影像,他只能緊咬下嘴唇抑制自己那股怎麼燃燒卻也無法將黃豆粒大小的陽具燒起來的慾火,恨不得拔出便宜老娘給他買的兩把打刀,將侵犯自己「女人」的五叔給砍嘍,然後剁成肉泥,丟給附近的狼群!

只能說「賭近盜,奸近殺」這句古語沒有錯,男女之間的感情糾紛是很多凶殺案的導火索,王嗣璁稱帝前夕將五叔王明思囚禁,未嘗沒有要獨佔淫門所有聖母與神女的齷齪心思,公車私用,太爽了。

一支由三人,十三峰峰駱駝組成的隊伍,在太白金星剛顯露出蹤影的時刻悄然離開了日落城外的榷場,騎在駱駝上的三人統統西域蠻族服飾,腰間不是挎著彎刀,就是背上掛著強弓,一看就知道不是甚麼易於之輩。

正是王嗣璁、王明思和墨眉一行三人,躲在王嗣璁懷裡呼呼大睡的王滿穗屬於掛件,就像是長阪坡上躲在趙雲懷裡的阿斗。

為了滿足王滿穗的日常飲食,駝隊中不得不加入了性能比不上公駱駝的哺乳期母駱駝,為了冗余還特意加了一對駱駝母子進來,兩頭小駱駝不能負重,載人的駱駝也不能負重,十三頭駱駝中只有八頭背負著各種必要的野外生活物品。

駝隊並非並行,而是用繮繩來了一個串聯,坐在最前面駱駝背上的當屬草原大漠生活經驗豐富的王明思,坐在中間的是女眷墨眉,王嗣璁則是殿後,坐在了最後一頭駱駝上。

實事求是,就是王明思的重要組成部分,三千五百里的絲綢之路旅途讓王嗣璁明白王家商隊為何用駱駝作為主力牲畜了,最直觀的一點就是飲水。

王家絲綢商隊在夏朝境內的每一次夜間露營都會選擇有水源的地方,若是沒有河流便就地掘井,封建時代可沒有消耗大量地下水的工業,挖個三五米就能見到地下水,馬的飲水可比駱駝凶多了,兩夏用方升作為量積單位,一升米可以保證一個人一天需要的熱量攝入,一升米大約是1.25斤,米之間是有間隙的,升米是沒有脫殼的帶有麩皮的粗米,去掉殼會損失近五分之一的重量,粗米之間的縫隙更大,兩夏一升的差不多相當於公制單位中的1000毫升。

王明思真的是一個合格的賬房老師,就拉王嗣璁過來,在現場用方升來告訴大侄子馬匹的飲水消耗量,馬一天不動就要喝20升水,而且必須是淡水不能是鹽鹼水,駱駝則可以喝鹽鹼水的,工作強度上來飲水量會更多,王嗣璁在王明思的要求下用方升舀了五十下,放在一個大木桶中,讓馬來喝,不一會就被喝完了。

意思很簡單,大侄子你以後是要帶兵打仗的,要對人員馬匹的糧水消耗有個瞭解,不能別人說甚麼就是甚麼,這就是猛將發於行伍的最根本原因。

駱駝為何被草原民族視為五畜之首,王嗣璁這下是明白了,大漠之中哪有那麼多的水源地!?

駱駝一次喝飽能管七到十天,期間不用飲水,光是這一點就吊打馬匹了。

更不用說還有負重能力,紙上得來終覺淺,王明思為了讓大侄子王嗣璁直觀的感受駱駝與馬匹之間的力量差異,可以讓商會裡面的夥計在紮營休息時分別牽出一頭駱駝和一匹馬來,讓後往兩頭牲畜的背上裝起了絲綢,按照兩夏的度量衡,一匹絲綢越重2.5公斤,當背上的絲綢達到四十匹的時候,馬的四條腿就開始打晃起來,駱駝而是屁事沒有,到了五十匹的時候,馬已經很吃力了,不得不四腿蜷曲將肚皮子臥在地上休息,駱駝依舊淡定的在嚼著反芻到嘴裡的乾草,背上的絲綢超過八十匹的時候駱駝才顯出吃力,到了一百一十六匹的時候,駱駝再也無法承受重量,和馬一樣,趴窩在地上。

王嗣璁終於明白為何古人會用「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而不是「壓垮馬匹的最後一根稻草」了。

這就是駱駝相較於馬匹的另一個優勢,力氣大,駱駝的負重能力大約是馱馬的一倍,同樣走一趟西域,駝隊的利潤會比馬隊高出一倍,傻子都知道選哪個。

唯一的缺點就是乘騎舒適度欠佳,王嗣璁在駝背上是左搖右晃,這也是王明思讓王嗣璁注意的,某日王明思讓王嗣璁跟他在官道邊上觀察商隊的前進,一刻鐘後就問王嗣璁有甚麼發現。

聽得大侄子說沒有啥呀,王明思的失望溢於言表,就說看駱駝和馬的蹄子是怎麼邁的,這下王嗣璁才發現端倪,駱駝是同時邁出一側的兩條腿,而馬匹是邁出對角線的兩條腿。

四蹄動物的前進方式有兩種,第一種就是像駱駝那樣的同時邁出一側的腿,這個在生物學上叫順拐,第二種就是馬的前進方式:對角線換步法。

兩種前進方式各有優劣,順拐動物不會被自己的蹄子絆倒,但平衡性不好,左右搖晃的;對角線換步法動物能讓身體保持均衡,一旦步伐亂了就可能絆倒自己。

順拐就是蠻族放棄駱駝作為主要戰爭工具的原因,駱駝的奔跑速度本就遠低於馬,順拐的前進方式會出現左右搖晃的情況,兩者相加,不僅會造成駱駝騎兵在衝鋒時衝擊力有限,並且騎手很難在駱駝全力衝刺時進行身體大幅度的活動,馬就不用考慮這些了。

人生導師又如何?王嗣璁最後還不是因為權力和五叔王明思反目成仇,大打出手!

區區三人就想無傷通過兩千里的草原大漠,有些不現實,天災王明思不怕,因為這個時節正是西域的濕潤期,沙塵暴甚麼的要等到入秋,就怕人禍,整個西域確實沒有幾個能抵得過他和姘婦墨眉聯手的高手,但是西域草原大漠上有很多的馬匪沙盜,西域這地界上除了土喇、伯林和朝廷之間的三國志,還有夾雜在三方之間無數的小勢力。

王明思就知道其中一伙實力強悍,但信譽度非常好的馬匪,可以雇傭來作為護衛,一路護送他們到天山,這也是他教給王嗣璁的一個知識,江湖不是打打殺殺,還有人情世故,能拉攏就拉攏,只要不是敵人那就是朋友,一如他在永安到日落城之間絲綢之路上的表現,對於佔山為王的盜匪,只要不是太過分,都會用銀子絲綢當買路錢,山賊路霸,也是絲綢之路生態的一部分。

用頭像印到紅票子上偉人的話說政治是甚麼?就是將敵人搞得少少的,將我們搞得多多的。

乘坐沙漠之舟在一望無際的草原大漠上飄來蕩去三天,駝隊在一處綠洲前停了下來,說是綠洲不過就是有一口水井的殘缺堡壘,王嗣璁就聽騎在最面前的五叔用著純熟的,不帶任何炎黃口音的土喇語對著堡壘大聲說道:

「Bi bol kuokuochu,Lijiang bazong naijin。」

從零開始學習土喇語已經四個多月了,一些基礎對話已經難不倒王嗣璁了,奈金是土喇語朋友的發音,土喇語的語法也和炎黃語不一樣,很多都是倒裝語序,bazong也不是霸道總裁霸總的拼寫縮寫,而是把總。

把總是兩夏陸軍的基層軍官,屬京營和邊軍系統,秩比正七品,次於軍中統率千名戰兵的營千總(守備),麾下約有戰兵四百四十人,相當於後世的營長,王嗣璁之前跟隨的王家商隊,其頭目王祥在退役前就是一名把總,把總是絕大多數沒有背景的平頭出身軍人能爬到的最高官職了,王家是在文官系統發力,王祥是有些背景但能力就那樣,不足以勝任營千總的職務,因為這人名字中帶有祥,他又管著僅千頭駱駝,王嗣璁就在心底稱他為駱駝祥子。

這一句的意思是「我乃闊闊出,把總李疆的朋友」。

王嗣璁就發現五叔被光速打臉,堡壘裡面傳來了帶著三分炎黃腔調,氣勢中正的豪邁男聲,用土喇語回應道:「在下怎麼不記得有個叫闊闊出的土喇朋友呢?」

之前王明思跟王嗣璁講了一下這次他要雇傭的刀客護衛的基本信息,此人叫李疆,曾經是朝廷西軍的一名把總,卻是因為一些個原因拉了三十多個部下叛出了軍隊,成了掛名朝廷刑部和兵部的通輯犯,在絲綢之路上給往來的商旅駝隊當護衛來謀生。

跳下駱駝鞍,王明思從胡服上衣裡面拿出一個鼓鼓的小布包,裡面都是碎銀子,對著夯土堡壘晃了晃,繼續用土喇語說道:「我想雇傭把總護送我們一家四口到伊州,這麼多銀子夠了吧。」

是的,王嗣璁一行四人當下的偽裝是一家四口人,王明思是男主人,墨眉是女主人,王嗣璁是大兒子,小女兒是還沒有被取名的王滿穗。

夯土堡壘中走出了一個身材健碩,皮膚黝黑乾枯,下巴綴著一小撮山羊胡,身穿殘破西軍戰甲、左手提著一把入鞘戰刀,但眼神非常堅毅的中年漢子,王嗣璁有一種非常強烈的預感,此人一定是五叔提到的前西軍把總李疆。

「先驗成色,省的後面說在下騙你。」王明思用土喇語說完就運起內力將右手托著的荷包丟向了李疆。

李疆並沒有用手去接,而是轉動左手握著的刀鞘將半空中的荷包擋了一下,然後用右手穩穩托住,解開荷包,隨機從裡面挑出一塊銀子,用牙咬了咬,發現純度很高,不是混入了其他金屬的愚人銀,分量也很沈,少說也有個五十兩,伊州距離巢穴不算遠,滿打滿算六百里地,十天就能一個來回,乾了。

「這買賣在下接了,在下會派十個兄弟,不知甚麼時候出發?」李疆亦然用土喇語回之。

跳上駱駝鞍後,王明思繼續用土喇語對李疆說道:「明天天亮就出發,不過之前把總還是和朝廷的捕快們敘敘舊吧,再有兩刻鐘,他們就該到了。」

話音落下全場寂靜,馬上夯土堡壘裡面就響起了一陣雜亂的腳步聲,一群持刀張弓的漢子衝了出來,將手上的傢伙對準了王嗣璁「一家人」,其中一個暴脾氣就罵了起來:「日你媽的,就知道你們髡奴不安好心,竟然引朝廷的捕快過來,李哥,咱們先砍了他們,再跟朝廷的鷹犬動刀子。」

李疆抬起右手示意身後的兄弟們稍安勿躁,緩了一下呼吸後,他側頭對著身後用炎黃語說道:「他們要真的是朝廷的走狗就不會示警了。」

別過頭看向王明思,李疆用著土喇語凝重問道:「閣下確認?」

「二十三人,十九男四女,全部騎馬。」王明思報出了朝廷捕快隊伍的細節,這都是他用望遠鏡確認的,之後就感慨大侄子厲害呀,這玩意在地形平緩的草原大漠上簡直就是索敵神器呀。

對著王明思行了一個抱拳禮,甩下一句「多謝」,李疆就讓兄弟們做好戒備工作,在西域草原大漠之上,淡水是最珍貴的生活資源,序列更在食物和鹽巴之前,此地他們說甚麼都是不能放棄的。

驅趕著駱駝來到王明思前面,王嗣璁出言問道:「五叔,我看朝廷捕快都是鮮衣怒馬,這群人則是破刀爛槍,他們行嘛?」

「聰兒,看人不能只看表面,這李疆能三年間屢次逃過朝廷捕快的緝拿,必然有過人之處,咱們看好戲就行了。」說完王明思就對墨眉示意先避一避,看看雙方究竟會以甚麼方式收場。

李疆不是普通的逃兵,而是拉了五六十號西軍跟他一並跑了,朝廷斷然不會放過他,三年之間的追殺讓最初跟隨他的弟兄就剩下了一半,這都是王明思跟王嗣璁講的,對於西域地界上的事情,王明思可謂是如數家珍。

本想打對方一個措手不及的朝廷捕快看著目標卻是嚴陣以待,尤其是夯土堡壘上的幾張強弓讓他們頓時喪失了強攻的勇氣,領頭的捕快只好隔著遠遠的,躲在一塊巨石後面,運起內力喊話道:

「李疆,你還不快束手就擒!」

「你個驢日的,李哥有甚麼錯你們這些鷹犬死咬他不放!」

王嗣璁又聽到了那個暴脾氣的大嗓門。

「你說他有甚麼錯?」捕快頭目說完就冷笑起來,道:「屠城把總李!石頭寨裡面三百九十五條人命哪一條和他沒關係?哪一條和你們沒有關係?敢做就要敢當,別他娘的當沒有卵蛋的縮頭烏龜,千刀萬剮都是便宜你們這群雜碎了。」

「媽逼的捕快,我們天天跟李哥在一起,還不知道李哥的為人?石頭寨被屠和我們沒有任何關係!那是栽贓,是朝廷的栽贓!」大嗓門急了,看不得別人污蔑他的好大哥。

「你們說沒關係就沒關係!?說是朝廷栽贓就是栽贓!?咱們六扇門最重證據,就是你們這群殺千刀做的,為了寨子裡面的存糧和銀錢,你們居然連三歲娃娃都不放過,還有良心嘛!?」

躲在夯土堡壘後面的王嗣璁聽完捕快頭子的話臉色一變,不會吧,心頭不由浮現起了商隊刀客協助縣令清鄉的畫面,屍橫遍野對王嗣璁的衝擊非常大,男女老少的屍體到處都是,至於他本人,則是被王明思強押過去的,說人可以不殺,但世面一定要見。

李疆顯出了身影,站在了夯土堡壘之上,遙望捕快們躲藏弓箭的石頭,運起內力說道:「知我罪我,其惟春秋。在下也知道說甚麼你們都不會相信,你們也不能空手而歸,既是如此,那就刀劍之上見真招吧。」

趁著雙方打鬥,刀劍交錯發出當當當聲響的時段,王明思就對王嗣璁講了一個與夏朝刑部和兵部欽定版本不一樣的故事。

李疆是個江湖人,後夏自代宗朝開始郡國兵就不堪用了,募兵取代了徵兵,仗著一身武藝就在夏紀六百年的時候投了西軍,憑借不俗的武藝和豪邁的性格,八年時間就升到了平民百姓出生軍人能爬到的官職頂峰——把總,夏紀六百一十年的圖特谷慘敗與後面反擊西蠻,陣斬土喇第一勇士哈迷蚩的天狼山反擊戰他都有參加,都有著上佳表現,就因為沒有家庭背景,被釘死在了把總位子上,他也不以為意。

真實線上的陰玉鳳於天狼山口一戰成名後,其後十一年,領軍橫掃西域遊牧民族,大小戰陣43場,無一敗績,平均下來就是一年四次,這就是原文第一章中陰玉鳳自述自己於夏紀六百二十九年時被朝廷召回京師當首相的原因,西蠻的脊梁骨都被打斷了。

人的閾值是一點一點提升的,原文中陰玉鳳能下達屠滅西域所有活物的命令,之前就肯定下達過類似但是規模不大的指示,仇恨這種東西是時間距離的越近那情緒就越激動,父親去世的頭幾年她對土喇有著刻骨銘心的仇恨,對土喇部族都是抱著寧殺過不放過的態度,直到在夏紀六百一十六年犁庭掃穴滅了土喇,這份仇恨才得以釋放。

李疆是在六百一十一年時叛出西軍的,就是因為違逆了陰玉鳳下達的屠殺令,是唯一一個違抗了陰玉鳳命令的把總。

王明思是通天巫,通天巫的一個職責就是傾聽下面人的心聲,那些個逃過一劫的土喇部族成員就向化名闊闊出的王明思講述了那日的情形。

監軍看著李疆並沒有執行屠滅的指示,就對著他吼道:「將軍讓你們黃昏之前把他們殺了,怎麼還不動手?」

陰玉鳳十九歲時被朝廷封為元帥,六百一十一年時她十八歲,所以還是將軍。

李疆的回答擲地有聲:「這都是女人和孩子,我們是武士,武士不應該殺手中沒兵器的人。」

監軍怒極反笑,對著身邊的隨從下令道:「抗命是吧!拿下,斬了!」

李疆在軍中頗得人望,聽得監軍要殺把總,當時營地就算了,最後就是李疆反殺了監軍,放走了土喇的婦女兒童,領著願意跟他走的部下叛出了西軍。

聽完五叔講述的這個故事,王嗣璁就認為李疆應該不會領人屠了石頭寨裡面的三百九十五條人命,再說他手下也就三四十個,怎麼可能打得下一座城寨呢?

夯土堡壘正面再也沒有金屬相交的脆鳴聲,這意味著戰鬥結束了,王嗣璁就聽得了李疆那乾淨利落而又余韻無窮的話語:

「武士不濫殺,武士更不能被濫殺,回去跟你背後的主子講,不要再緊追撕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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