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
年初三下午,孫志新開車到了陸靳家。
門鈴響的時候,陸靳還在樓上,手機彈出門口的畫面,他掃了一眼,按瞭解鎖。
孫志新自己推門進來。
陸靳過了幾分鐘才從樓上下來,身上套了件寬松的黑色衛衣,頭髮還有點亂,明顯剛睡醒沒多久。
孫志新抬頭看他:「幾點了?」
陸靳沒搭理他,走到廚房打開冰箱:「喝甚麼?」
「有可樂嗎?」
「自己拿。」
孫志新過去翻了半天,最後拿了瓶水,回客廳往沙發上一坐。
就在這時,門鈴又響了。
孫志新看向門口:「還有人?」
「沒有。」 陸靳拿起手機,門外站著兩個陌生人,他皺了下眉,接通門禁:「誰?」
對面很快表明身份,是法院工作人員,過來送達法律文書。
孫志新聽見,抬起頭:「法院?」
「嗯。」
「找你的?」
陸靳看了他一眼:「不然找你?」
孫志新笑著說:「你又幹甚麼了?」
「我怎麼知道。」 說完,陸靳走出去。沒過多久,他拿著一個文件袋回來。
孫志新還坐在原來的位置,看見他進門,視線跟著落到他手上。
「甚麼東西?」
「不知道。」
陸靳坐回沙發,隨手拆開。
最上面是一份法院裁定,他原本還漫不經心,目光往下掃了幾行,忽然停住。
孫志新見他不說話,湊過來看了一眼。
人身安全保護令,再往下,申請人:穆夏。
客廳安靜了幾秒,陸靳先笑了。
孫志新愣了一下,也笑出聲:「Shit!」
陸靳靠回沙發,低頭繼續往下看,嘴角還帶著笑。
禁止騷擾、跟蹤申請人;禁止通過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等方式聯繫申請人;禁止接近申請人的住所、工作場所以及其他經常活動的區域……寫得一條比一條明白。
孫志新已經笑得不行:「你談個戀愛怎麼談到法院去了?」
「很好笑?」 陸靳自己還在笑。
「挺好笑的。」 孫志新一點沒客氣,又往那張紙上看,「人身安全保護令,這可以啊。」
陸靳沒理他。他把後面幾頁也翻完,重新翻回第一頁,又看見穆夏的名字。
緩一緩。
當時,她就是這麼跟他說的,讓她緩一緩。
結果緩了幾天,給他緩出這麼個東西,想到這,陸靳又笑了一聲,他把那幾頁紙合起來,隨手扔到桌子上。
孫志新看了看保護令,又看他:「你準備怎麼辦?」
「她不是不想讓我煩她嗎?那就不煩啊。」
孫志新不信,陸靳懶得解釋。不就是不聯繫,不去找她,有甚麼難的,她既然想這麼緩,那就讓她好好緩。
至於別的,他走之前已經提醒過她了,該說的話,他一句都沒少說。她還是要拿這幾天來玩他,那也行,她的選擇。
孫志新伸手把桌上的保護令拿起來,又掃了兩眼,還是覺得好笑。
「你現在是不是離她兩百米都犯法?」
「那我站兩百零一米。」
孫志新直接笑出了聲,陸靳自己也沒忍住,兩個人對視一眼,笑得更厲害。
「操。」 孫志新把那幾頁紙往桌上一扔,「你談個戀愛談成這樣?」
陸靳沒理,拿過桌子上的手提電腦。
孫志新喝了口水,余光掃到屏幕,忽然又把瓶子放下來:「等會,你看甚麼呢?」
陸靳沒回答。
孫志新湊過去看了一眼,屏幕上是幾架公務機的資料:「你要買飛機?」
「不然買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