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老周
老周點了一下頭,像是記下了這一條。
「你這門鎖能存記錄麼。」
「能。」我說,「存不了太久,滿了自己覆蓋。」
「這案子一直在我手上。」他說,「中間擱過一陣,查不出東西。今年那邊又出了一件事,從那個人身上翻出來一沓老記錄,才算接上。你不用怕,今天就是問問。」
他從牛皮紙袋里抽出一張打印紙,放在桌角,沒往我這邊推。紙上有幾行字,底下壓著一張小的彩色照片。
「那幾天你在哪兒?」
「我是房東。」我說,「平時不出門,在家待著。」
「二十六號那天呢。」
「過去那麼久了,我不記得了。」
老周等了兩秒。
「你再想想。」
「想不起來。」
「想不起來就先擱著。」他把那張紙收回去,壓在牛皮紙袋上,「你今天想不起來,明天也想不起來,那就擱著。」
小陳在本子上寫了一行。
「那我問最後一句。」老周說,「你現在還聯繫得上許清麼。」
「聯繫不上。」我說,「微信號當年就刪了,手機號我這三年沒撥過。」
「你要是哪一天聯繫上了。」
「我告訴你。」
小陳這時候開口了,問我身份證號和手機號,說要錄進系統。我報了,他一個字一個字抄,抄完念了一遍給我聽。
「想起甚麼給我們打電話。」他說,「紙上那個號也能打。」
老周站起來。他站的時候一隻手撐了一下桌子,撐得有點慢。
「你這房賣了?」
「賣了。」
「賣給誰了?」
「城東一家公司。」我說,「整層過戶,交房還有四十來天。」
「交完房你住哪兒。」
「還沒定。」
小陳把這句記下來,記完又補了一行。老周看了一眼他那個本子。
「隔了這幾年,我們這案子也不著急。」他說,「你該幹甚麼幹甚麼。」
「後天上午九點,你到分局來一趟。」他說,「看幾張照片,走個程序。時間不長,半個小時。」
「好。」
他走到門口回頭看了我一眼。
「還有一個。」他說,「她媽還在等。」
兩個人下樓。小陳走在後頭,筆帽還咬在嘴裡。樓道里那盞聲控燈一層一層滅下去。
我關上門,站在門裡沒動。樓道里那兩個腳步聲一層一層往下走,走到聽不見了,就剩那盞燈自己滅。
過了兩分鐘,我去陽台上往下看。
樓下那台黑車停在路口那家煙攤前頭,小陳坐的是靠人行道那頭。
兩個人上了車沒馬上走,停了大概一分鐘才開出去。
車牌前頭那兩個字我沒看清。
她媽還在等——這一句我記住了。
許清的媽我沒見過。
她住在這兒的半年里,她媽沒來過,只有一回她接到電話,站在樓道里說了半個小時,聲音壓得很低。
那年在這層樓上,沈瑤穿著制服上來過一趟,站在我門口跟著應付了半個小時。
今天老周從頭到尾一個字沒提她——他要是記得那天有個穿制服的,他遲早會問。
我把那件夾克脫下來掛到門後的鈎子上。
晚上我想過要不要跟誰說一句。
這一層樓里能商量事的只有一個人:林晚看人准,合同能一條一條改,賬能當場算給我聽。
但這個事我沒打算跟她說。
畢竟涉及到一個命案,關乎我、許清、沈瑤。
我回屋把今天問的話一條一條寫在本子上,按他問的順序寫,原話,不整理。
寫完我數了一遍:他一共問了二十七句,我答了二十七句,多的一個字沒給。
我回屋把今天問的話一條一條寫在本子上,按他問的順序寫,原話,不整理。寫完寫滿了兩頁半。
寫的時候我看出來他問的次序是從遠往近的:先問人,再問信和設備,再問那間屋,再問錢,最後才問二十六號那一天。
前面那十幾句他不在問事,他在試我記得多少;試到我記得最清的地方,他才把那張紙往我這邊推了半寸。
那半寸我也寫進去了。他讓我再想想的那兩秒,看的是我的手,不是我的臉——這一句我也寫了。
今天有兩處我答得不好。
一處是押金,我把「按天算的」搶在「呢」字後頭,快了半秒。
一處是二十六號,我說不記得的時候沒抬頭,我那只手在桌子底下按著膝蓋。
寫完我把筆放下,翻開收租本。
許清那一頁是幾年前的賬:604主臥,許清,3000,押一付三9000。
名字是我自己寫的,寫的時候她那間屋剛退租;底下畫了一道,旁邊寫著「退租,按天」。
那張三行的白紙還在抽屜最底下折著,我沒動它。名片夾回收租本里,跟那一頁一起。這兩樣東西我誰都不給,誰都不說。
傍晚我給沈瑤發了一條消息:今天他來了。問了一刻鐘。後天九點,讓我去分局看照片。
她隔了二十分鐘回:去。帶身份證,別的一件也別帶。穿件袖子短的,別穿帶兜的。
我想了一會兒那句話,明白了。袖子短、沒有兜,我的手就沒地方放,只能一直露在外頭。
晚上八點半曉萌回來。她在門口一邊換鞋一邊說話。
「哥。」她說,「樓下看門的問我,今天是不是有人上六樓。」
「你怎麼說的?」
「我說不知道。」她說,「他還問這層樓住幾戶。我說三個門。」
她把鞋尖朝牆擺好,拎著袋子往自己屋裡走,走到自己門口又回頭。
「有人來了?」
「沒人。」我說,「樓下那個話多。」
「哦。」她說,「哥,我今天抄到第八頁了。我數了一下,這一本夠我抄兩個月。」
她說完又站住。
「那個看門的還問了一句。」她說,「他問我咱們這層是不是下個月就要搬空。」
「你怎麼答的?」
「我說房子賣了,交房還有四十天。」她說,「他哦了一聲就沒再問。」
門關上。我坐在桌前,把收租本合上,放回抽屜最裡頭。那把鑰匙壓在收租本底下,跟著一塊兒進了抽屜。
夜裡我醒了一回,兩點多。
屋裡沒開燈,樓道那盞聲控燈從門縫底下透進來一條,亮了幾秒又滅了。
我伸手把手機摸過來看了一眼,屏幕上甚麼都沒有——後天九點那件事還在,他們還沒打電話來。
我把手機放到桌上,沒放枕頭邊。後天上午九點,我要去看幾張照片。我一個都不認得,可我得看明白,他們手裡有的是哪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