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04.祈福條上的名字
裴行馳把紙巾遞過去,問:「林淺,你要去香港嗎?我來安排,但是現在只有律師才能見到他。」
「……姜濤大概會被判多少年??」
男人抿抿嘴,「我讓律師和他父母聯繫了,按故意傷害替他辯護,也有自首情節,但最後結果還是要聽從法官裁定。」
**
姜濤被羈押在香港受審,姜爸將家裡兩套房子賣出,籌錢給兒子打官司,梁妙春受了刺激,終日以淚洗面,住進了醫院,林父林母商量後,把姜濤退回的那筆錢給他們送去。
人人都有落難的時候,做不成親家也沒有必要落井下石成仇人,順從自己本心就好。
這個春節注定不太平靜,大年三十,林淺嫁到容城的大姨突發腦溢血,表哥給他們打電話,一家人買票匆匆趕了回去。
高考結束後她曾回來呆了幾天,五年時間容城變化極大,陌生又熟悉的感覺湧上來,林淺有些唏噓。
她很喜歡的那位海派女作者書里有這麼一段話:
「對於三十歲以後的人來說,十年八年不過是指縫間的事,可對於年輕人來說,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哪裡用得上三年五年?這半年發生的點點滴滴,就已經改變了她一生的軌跡。
大年初三,林淺陪著母親去城郊的淨土寺為大姨祈福,買了紅色祈福條,寫上名字後拿到後院的許願樹上去掛。
寺院祈福是有講究的,掛得越高疾病去得越遠,心裡有甚麼願望也越早能實現。
站著人字梯上拉住高處的樹枝,林淺小心翼翼把紅繩扣鎖在樹枝上,一鬆手,彈力過大,把別人掛好的一摞祈福條抖落下來。
她慌忙下地去撿,驚訝地發現最上面經條寫的名字竟然和自己一模一樣,墨跡似乎也剛風g不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