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初見孟美岐和趙露思
好歌難覓。
伯樂常有,而娜姐自己,渴望有一首屬於自己的好歌,真的是太久太久了!
久到她都已經放棄,不再去痴望想念。
但命運是如此的奇妙,忽然間一首真正的好歌就這樣出現在她的面前,放到她的手中,被她所擁有了!
這首歌不僅僅旋律出彩,而且歌詞句句都擊中了她的心靈,就像是專門為她度身打造的,讓她無法抑制住內心的情緒,剎那淚流。」
「謝謝,謝謝!」
娜姐猛地張開雙臂,將王梓傑用力抱住,淚水順著臉頰流下:「謝謝!
王梓傑先是愣了愣,旋即笑著拍了拍她的後背,說道:「不客氣。」
他拿出這首歌來送給娜姐,是因為感激後者曾經給予自己的幫助和關心。
飲水當思源,做人要懂得感恩,王梓傑在骨子裡是個驕傲的人,他願意去回報那些值得報答的人。
一首好歌,就是他給娜姐的報答!
李虹和葉明龍還有王小帥,全都看呆了。
他們見到王梓傑將寫好的歌送給娜姐,娜姐對著曲譜吟唱,不過聲音太輕誰也聽不清楚,然後娜姐就流淚了,擁抱感謝王梓傑。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三人從來沒有見過娜姐如此失態!
「咦?你們這是怎麼啦?」
正在這個時候,後台的門被人推開,陳明豪大步走了進來。
見到房間的情形,這位夕陽紅酒吧的老闆很是驚訝,不明白究竟發生了甚麼事情,不知道為甚麼娜姐抱著王梓傑在哭!
「老闆!」
娜姐放開王梓傑,她的臉上又是哭又是笑,走過去對陳明豪說道:「小王給我寫了首歌,你看看好不好?」
陳明豪驚詫地接過娜姐遞來的紙張,很認真地看上面打印的曲譜。
他看了足足有5分鐘的時間,神色變幻不定,凝重、動容、贊嘆、感概…看完之後,陳明豪沈默了。
你說怎麼樣?」
「老闆,娜姐忐忑不安地問道,她就像是等待著老師問話的小學生,而不是一位在歌手圈子里闖蕩了二十多年的老江湖,渴望表揚害怕批評。」
「好歌!
陳明豪沈聲回答道:「是一首真正的好歌,我只是不敢相信,這首歌居然是小王寫出來的,太適合你了!」
陳明豪原本就是圈內人,要論音樂方面的素養,他是要超過娜姐的,所以能夠從更高的層次來閱讀這首歌的內涵。
所以他真的很難相信,這首歌居然出自王梓傑之手。
娜姐伸手抹去臉上未乾的淚水,笑道:「是的,我剛才試唱了一下,哭了。」
在場的人裡面,包括陳明豪都沒有她的年齡大,但娜姐沒有感覺半點難為情。
她的心裡只有激動和感動。
「這首歌一定要好好做!」
陳明豪沒有繼續糾結王梓傑的問題,他抖了抖手裡的曲譜說道:「作為一張專輯唱片的主打歌完全足夠了,只要運作得好,有大紅的潛質!」
專輯?主打歌?
李虹和葉明龍還有王小帥都聽得目瞪口呆,都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
他們現在已經知道,娜姐激動失態的原因是王梓傑給她寫了首好歌,但是這首歌究竟有多好,陳明豪就當場給出了答案!
任何一位歌手,除非是沒有了絲毫的進取心,否則都會將出一張專輯視為人生最重要的目標之一,哪怕是如今出唱片已經沒有多少錢可賺。
一張專輯、一張唱片,代表著歌手的資質和身份,還有逼格!
娜姐苦笑道:「專輯唱片我可不敢去想,能出首單曲就滿足了,沒有遺憾!」
現在的歌手想要出唱片,大部分都是賠本賺吆喝,除了那些當紅的歌星、偶像之外,普通歌手還真不敢去奢望。
相比之下出首單曲就要容易多了,在圈子裡面也很流行。
陳明豪沒有反對:「單曲也好,需要幫忙只管說,我還是有點關係能用的。」
娜姐感激:「謝謝老闆!」
陳明豪一直都很欣賞她,對她也頗為照顧,而且陳明豪的人脈很廣,有他幫忙想要出首單曲,那完全不是問題。
陳明豪笑道:「你應該感謝的是小王,他這首歌寫得真是…絕了!」
娜姐點點頭:「那是肯定的!」
她想了想,掏出手機,點亮屏幕迅速操作了幾下。
過了片刻,王梓傑的口袋里響起了手機收到短信的滴滴聲。
王梓傑愣了愣,趕緊也將自己的手機拿了出來,結果發現是支付寶發來的短信,提醒他的賬戶出現了變動,剛剛被人轉入了30000元。
這三萬塊不用說,百分百是娜姐給的!
支付寶轉賬是非常方便的,只要知道對方的手機號碼就能轉,而且實時到帳。
王梓傑吃驚:「娜姐,三萬太多了!」
他將這首歌送給娜姐,是為了報答對方的照顧,也因為這首歌真的很適合她。
至於寫歌的費用多少,王梓傑就沒有想過。
娜姐的想法完全不同:「小王,你這首歌我給三萬太少了,再加個零也完全值得,不過我現在沒有那麼多錢,將來再補給你!」
她非常清楚一首好歌的真正價值,自八九十年代流行音樂興起到現在,很多歌手就靠著一首經典作品紅遍大江南北,吃老本吃到盆滿鉢滿,這樣的歌要價幾十萬都算是少的。
當然真正花錢買歌不是這樣算的,一首歌能不能紅,還有其它多方面的因素,尤其是現在的網絡時代,成名往往需要大量的炒作和幕後推手。
雖然如此,娜姐依舊覺得自己給三萬,還是大大虧待了王梓傑!
王梓傑忍不住撓了撓頭,說道:「娜姐你這樣說,讓我多不好意思啊!」
矯情!
葉明龍等人都在心裡暗罵,同時他們對王梓傑又無比的羨慕嫉妒恨。
寫一首歌就是三萬,要是寫個十首八首出來那豈不是能賣幾十萬?
他王梓傑甚麼時候變得這麼有能耐了,自己寫自己唱不說,還能給別人寫歌了!
三人裡面李虹的心情最是複雜不過,她也羨慕王梓傑,更加嫉妒娜姐買到了一首好歌,恨自己為甚麼沒有這樣的運道。
李虹也想向王梓傑買歌,可是三萬塊的價錢真的太高了,向名家邀歌都夠了,捨不得!
而且她真的出不起、酒吧歌手的收入是還不錯,但混跡上海的成本太高了,房租、生活費、日常開銷、服裝化妝、保養美容…一年下來也不剩多少積蓄。
所以她只能看著,暗暗羨慕嫉妒。
其實李虹是真的想多了,就算她能拿出三萬塊錢來,王梓傑也不會賣歌給她。
兩人沒有這份交情!
「好了,大家準備演出吧…」
陳明豪拍了拍手說道:「小王,你過來,我有事情要跟你說。」
於是王梓傑跟了過去,兩人就在房間的角落邊私聊起來。
陳明豪長話短說:「剛才藍蓮花的老闆常偉過來了,還有幾位圈中人,他們可能會邀請你參加這個星期六晚上舉行的音樂之夜。」
王梓傑驚訝:「邀請我?」
藍蓮花酒吧是虹口規模最大、實力最強的酒吧,開業的時間很早,老闆常偉在圈中大名鼎鼎,是位極有魄力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