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拒絕簽約
趙明癱在椅子上,苦著臉想要解釋:「老…老闆,我…」
陳明豪卻沒有理睬他,對著小亮冷冷地說道:「小亮,你現在去出納那裡把這個月的工資領走,以後這邊 」
就不要再來了。
這位夕陽紅酒吧的老闆很清楚發生了甚麼,也知道罪魁禍首是誰。
徬彿有一道雷霆轟擊在頭上,小亮猛地驚醒過來,他所有的嫉妒不甘、憤怒仇怨全都蕩然無存,有的只是惶恐和後悔。
「老闆,我錯了,求求 」
您再給我個機會吧!
在夕陽紅酒吧里當個服務生其實還是不錯的,工作穩定薪水不低,老闆陳明豪對員工並不刻薄,到了年底紅包都封得足足的。
小亮真的不想失去這份工作,而且陳明豪的意思是讓他以後不要在虹口混!
陳明豪當然沒有能力影響虹口的所有酒吧,但只要傳幾句話出去,有哪家酒吧願意雇請他這樣喜歡惹是生非的人?
現在讓他領了工資走人,已經是仁至義盡的網開一面了!
再怎麼求都是無用。
小亮欲哭無淚…自作孽不可活啊!
趕走了小亮,陳明豪的注意力回到了趙明的身上。
他的目光如鷹般犀利,趙明就如鵪鶉般瑟瑟發抖,額頭上都冒出了點點冷汗。
雖然趙明音管號稱在電音室里天老大地老二自己老三,但是當boss挾帶著怒火降臨,他的一身肥肉都在戰慄,惶恐得恨不能立刻找個地縫躲進去。
躲不了,他只能擠出個比哭還難看的笑容:「老闆,我知道錯了,是小亮…」
「我知道這件事是小亮攛掇你乾的…」
陳明豪打斷他的辯解,說道:「所以這次我只扣你本月獎金,如果還有下次…」
能夠在虹口開一家中等規模的酒吧,陳明豪當然不是普通人物,精明老練眼裡不揉半點沙子,不用問也猜得出事情的真相。
作為始作俑者的小亮,陳明豪肯定無法容忍,但是音管就不能一開了事。
當然相應的懲罰和警告是必須的。」
「沒有下次了!
趙明頓時如獲大赦,連忙說道:「我一定規規矩矩的,我現在就給小王修音!」
他手忙腳亂地去開調音台。
沒想到陳明豪沈吟了一下,說道:「小王的不用修了,其他人照舊吧。」
原先在夕陽紅酒吧里,不需要修音的歌手只有兩位,那就是簽約歌手張娜娜和青春樂隊主唱歐陽龍,兩位都是台柱子。
現在加上了王梓傑!
陳明豪糾結的是,恐怕過了晚上王梓傑就要飛了,這裡的天地真的太小。
朝趙明的腦袋點了點,他離開了電音室。
這邊王梓傑剛剛唱完第二遍同桌的你,獲得全場更加熱烈的掌聲。
還有一支支啤酒的打賞!
「小王,再唱兩首!」
有人大聲叫道。
衝著這麼多的打賞,王梓傑也想多唱幾首,但是如果說酒吧是個小江湖的話,那江湖就有江湖的規矩。
作為墊場歌手,唱兩首歌是本份,應客人的要求加唱一首也不過份,但還想繼續霸著台面,那就會激起眾怒的…別的歌手都看你唱啊?
所以見到主持人出來,王梓傑立刻起身鞠躬道:「謝謝大家,謝謝!」
這個時候他正好看到陳明豪在吧台後面向自己招手,於是順勢讓位,將舞台讓給了新上場的李姐。
在後台房間里放好吉他,王梓傑匆匆趕到了吧台前面。」
「老闆!
「坐下說吧…」
陳明豪點了點頭,示意他先坐下來,說道:「你今天唱得不錯,這首同桌的你很有味道,想不到你有這樣的實力,以前我真是看走了眼。」
王梓傑很是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不知道如何解釋才好。
如果不是自己是從地球穿越過來的,也不可能像現在這樣的自己。
好在陳明豪並沒有刨根問底的意思,他指了指坐在自己身邊的那名嫵媚女子,說道:「這位是我的表妹霍汶希,她是有名的經紀人,對你有興趣,所以想跟你談談簽約的問題。」
「我?簽約傳媒公司?」
霍汶希笑道:「沒錯,就是你!」
「自我介紹一下,我是英皇傳媒公司的霍汶希,我很喜歡你唱的歌。」
她向王梓傑伸出了手:「你叫我汶希姐好了。」
「汶希姐你好…」
王梓傑伸手和她握了握,王梓傑看著這個在自己前世地球上有名的經紀人。
霍汶希嫣然一笑,說道:「我們英皇傳媒公司主要涉及藝人經紀、影視劇製作、大型活動、新媒體等業務,目前正在招收有天賦的新藝人,如果你願意的話,那麼我們明天就可以簽一份正式合同。」
王梓傑問道:「汶希姐,方便的話,我能否先看看合同的內容?」
王梓傑如果是在前世有這個機會的話是很開心的,但是這個世界的王梓傑有有錢的老爸,有勢力的家人們,用不了簽約這些影視公司,可以去看下這個世界簽約的合同是怎麼樣的。
霍汶希有點驚訝,笑道:「那當然沒問題,我手機里就有新藝人的合同範本存檔,我打開給你看看,用飛訊發給你也可以的。」
王梓傑連忙說道:「那就麻煩借用一下汶希姐的手機吧,這樣快點…」
他衣服口袋里的破手機,還是不要拿出來獻醜的好。
霍汶希從她那只表面鑲嵌著「el 」標誌的包包里取出手機,用指紋解鎖操作了幾下,然後遞給了王梓傑。
5.5寸的超高清屏幕上,清晰無比地顯示出經過放大的文本條款。
新藝人合同的內容很長,想要全部仔細看完,不是一時半刻就能做到的,但王梓傑粗粗看了幾條,已經是越看越心驚。
這份合同,苛刻程度遠超他的想象!
這份新藝人合同,首先要簽10年,10年之內王梓傑都不能離開英皇傳媒公司。
而且違約金高達5000萬!
其次合同規定,新藝人在培訓、實習期間,只能拿法定的最低薪水,沒有福利沒有獎金,也不允許私自打工賺外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