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剩餘之人所選擇的道路
是啊。現在不是發呆的時候。
承弼雖然死了但還沒完全消亡。現在要考慮要做的事都堆積如山。
把承熙托付給母親後,我決定去做自己該做的事。
首先應該是屍體掠奪吧。
我走向剛才有兩具屍體的地方。
屍體已經不在了。像承弼一樣死後消失了。
『玩家黃澤秀死亡。作為最高功勳者獲得100硬幣。』
『玩家黃妍珠死亡。作為最高功勳者獲得100硬幣。』
『玩家 黃澤秀持有的266硬幣已接收。』
靠近那個區域時,新的提示音接連響起。
黃澤秀. 黃妍珠.
同姓氏的話,果然是父女關係啊。
「……」
我撿起掉落在女屍位置的手槍。
類似韓國警察使用的短管左輪手槍。
不清楚正式型號名稱。六發裝填。裡面還剩兩發子彈。
手槍值500硬幣,每發子彈100硬幣吧。
光是手槍就值700硬幣,再加上從死者身上獲得的466硬幣。
現在可以確定了。
比起獵殺克蘇魯生物,和伴侶做下流勾當更有效率。
不過更有效率的,是獵殺人類。
也去查看過男人倒下的位置,但沒甚麼特別發現。
既沒有血跡,也沒留下任何衣物。
既然這個男人連作為伴侶的女兒都死了,和承弼不同,應該算是徹底死亡了。
無論在這個世界,還是現實世界。
不知道那個男人是懷著怎樣的想法侵犯女兒的。
或許他認為這是和女兒一起活下去的必要行為。為了確保安全,為了自己和女兒的生存必須做出的犧牲。
但顯而易見的是,女兒並不希望這樣。
結果就是男人被女兒殺死,女兒又自絕性命。無論那男人是為生存還是單純想和女兒發生關係,他的選擇終究導致了最壞的結果。
那麼我呢。
我和母親達成了共識。雖然母親內心或許有難以言說的創傷,但至少我們認為彼此的關係還沒惡化到要互相殘殺的地步。
這都多虧了母親的讓步與犧牲。
如果母親像承熙那樣堅持拒絕的話,情況會比現在糟糕得多吧。說不定我早已不在人世了。
「母親……」
正常來說,在這種狀況下像承熙或自殺的女兒那樣無法接受才是常態。
但母親接受了與我發生關係,甚至主動提出建議。
為了拯救我,母親犧牲了自己。
──為了守護這樣的母親,我該怎麼做
-咔嚓. 喀啦.
我擺弄著撿到的手槍。
殺傷力已經確認了。只要擊中頭部或軀乾,大概率能致人於死地。
但每發子彈要消耗100硬幣的話效率太低了。要殺人的話還是該用近戰武器。
「呼——」
就像母親下定了決心,我也必須做出抉擇。
‘找到其他生存者進行屠殺,掠奪硬幣。’
這顯然是效率最高的選擇。
既能減少潛在威脅又能獲取硬幣。
如果這座島上的人都是和我同一時間登島的,那其他人應該也還沒完全適應這裡的規則。必須在其他生存者站穩腳跟之前採取行動。
我不能在母親面前殺害無辜之人。
所以要在生存者找上門之前,主動出擊解決他們。
必須由我,親自下手。
「那、那個!」
聽到呼喚聲我轉過頭去。
只見承熙帶著堅毅的表情站在那裡。
承熙會怎麼選擇呢?
如果她願意為救哥哥而自我犧牲,或許還能留她一命。
至少在湊齊救承弼所需的硬幣前不會背叛我們。
但要是拒絕的話,也沒必要費力勸說。
雖然對承弼很抱歉,但我有比承弼更重要的事物。
強迫不願配合的人只會像那個弒父的女兒一樣留下隱患。母親也會反感吧。
所以,不願意的話就放生吧。
沒必要非得養著她。說實話承熙對生存毫無幫助。
不過心軟的母親肯定會說要照顧她。
到時候該怎麼辦呢?
從背後悄悄處理掉,然後告訴母親她自己離開了?
對,就這麼辦。
直接放走又可惜硬幣……反正屍體也不會留下。
承熙全然不知我正在腦海中盤算著如何處理掉她,緊張地開口道:
「請!請和我交往吧」
「……」
……這完全是意料之外的話語。
驚慌失措的我頓時變成了啞巴吃黃連。
那邊的母親正尷尬地笑著看向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