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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0章 樂華!

娛樂圈老司機 · 惡魔大導演 · 本章第 2 / 2 頁

我們家老韓這麼火,給他們賺了這麼多錢,還想怎樣?

難倒就真不怕我們魚死網破,讓所有人看看,他這個吳大導演背地裡到底是個甚麼貨色?

」杜華對於耿樂的抱怨是一臉的不屑,開公司做生意就是為了賺錢,不賺錢開個毛線的公司,這樣的搖錢樹換她她也一樣,甚至更狠,不存在對錯,就是所謂的立場不同。

本身就是簽了賣身契的,某些很有權力人脈的高管看上你了,只要你這邊配合,讓他(她)開心了,就能拿到很重要的大單,賺到不少錢,那你是送人過去公關,還是不送?

是個人都會知道怎麼選擇吧?

杜華之所以讓出那麼多的股份給韓庚耿樂,除了韓庚現在本身價值很大,還不是眼饞他背後的那些土豪女粉絲的巨大能量跟人脈?

也就是沒有這方面的渠道跟資源,不然杜華跟圈子里的其他人不知道是有多想做這門生意,某種程度上她做男團愛豆也是想要發展這方面的業務,那才是真正的比撿錢都還來的容易。

「算了,現在聊這些沒甚麼意義,說說看你們那邊能拿多少出來,公司的股份我之前給你們估過值,經紀合約簽過來也有一個估值,你們要不願意出錢,樂華這邊可以替你們出,但這中間損失你們應該明白,所以這個決定得你們自己來做。」

樂華沒有簽下韓庚的話,估值也就不超過五億,但如果簽下了韓庚,估值至少也是二十億,不過給肯定不會給韓庚那邊多的股份,所以實際的股份加簽約金也就五億左右,差不多是拿出了四分之一的股份。

因為自己就是老闆,所以合約是四六分,韓庚這邊可以拿到40%,同時他的經紀人兼發小耿樂會成為樂華的總經理。

不過現在要扣除三億的違約金,那就差太遠了,不過也只有杜華這邊最具誠意,華誼這些不是沒談過,但基本上就是傳統的工作室,跟自己當老闆還是沒得比。

韓庚跟耿樂大致統計了一下自己這些年的全部積累,別看是韓流2.0的主角之一,實際賺到手的,也就一億出頭,錢是全被經紀公司傻帽跟代理公司完美賺走了。

在跟杜華一番討價還價之後,最終是自掏腰包一億,保留20%的股份,跟樂華的經紀約改成三七分成,由經紀人耿樂、樂華CEO杜華跟完美傻帽那邊完成解約。

本身就已經是把重心放在EXO之上的李萬姬跟李秀滿自然是同意了這個解約,雖然是要把人敲骨吸髓,但江湖規矩還是要講的,給夠解約金後還是可以答應放人的,畢竟前前後後確實是在韓庚這裡撈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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