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妻大作戰6
自從知道有人在吃飛醋後,阿香這幾天心情好得出奇,胃口也跟著回來了。
這天她照常去教堂找詠音修女,剛進經堂就覺得不對。
幾個修女踩著梯子掛綢幔,長椅上鋪了嶄新的跪墊,連燭台都擦得鋥亮,比往常肅穆得多。
她湊過去問正在整理百合花的德馨修女:「佈置得這麼隆重,是要加冕了?」
德馨修女從花堆里抬起頭,眼裡閃著羨慕的光:「你還不知道呀?過幾天的彌撒是永願儀式,好幾位姐妹要發終身願呢。從望會到初學,從暫願到永願,走了好多年,終於到最莊重的一步了。」
「永願?是甚麼意思?」
「就是把自己的一生,永久奉獻給主啊。」德馨修女語氣虔誠,「發過永願,從此以後,她的一切就都只屬於神了。」
阿香心裡咯噔一下,指尖瞬間涼了:「都有誰參加?」
德馨修女掰著手指數了幾個名字,最後一個名字輕輕飄出來時,阿香覺得自己的心臟快要從嗓子眼裡蹦出來。
「還有詠音修女。」
她轉身就往外跑,步子急得差點撞到門框。
後院水井邊,詠音修女正提著水桶打水,聽見腳步聲回過頭。
阿香站在她面前,喘著氣,聲音都發顫:「你要發永願?」
詠音修女看著她,平靜地抬起手,比了一個字:是。
「為甚麼不告訴我?」阿香聲音陡然拔高。
她又比了兩個字,雲淡風輕:
你沒問。
阿香張了張嘴,一肚子的憤怒、委屈、慌神,全被這叄個字堵得嚴嚴實實。
她就不能主動說一句嗎?她明知道自己找了八年,明知道兩人好不容易才重逢,為甚麼還要走這一步?
「我難過的不是你要發願。」阿香紅著眼,聲音發啞,「是我從別人嘴裡才知道這件事。你不但要做,還要瞞著我。」
詠音修女垂下眼睫,手指微微蜷起。半晌,她抬抬手比了句:
我的事,與你無關。
「你還在裝?」阿香看著那個手勢,心口堵得發酸。她深吸一口氣,盯著她的眼睛,一字一頓:「我不會讓你成的。」
詠音修女提起水桶轉身就走,走了兩步,腳步極輕地頓了半秒,又繼續往前。
她該怎麼說?說她怕,說她不敢,說她覺得自己配不上?說來說去,不過是又一次把軟肋露出來而已。她做不到。
阿香原地站了一會兒,轉身推開了經堂的門。
漢莫斯神父正在聖壇前整理經書,聽見腳步聲抬起頭。
阿香開門見山,把理由一條一條擺出來:「詠音修女戰前有民事契約在身,金蘭契在民間習慣法里具備約束力。再者,她經歷過嚴重的戰爭創傷,連自我身份都還沒理清,這種狀態下做出的終身承諾,不算數。」
漢莫斯神父安靜地聽完,語氣溫和又堅定:「凌小姐,我明白你的心情。但永願是修女本人的意願,任何人都不能幹涉,包括教會。」
「她本人的意願?」阿香聲音陡然拔高,「她連自己是誰都不敢承認!這種狀態下的意願,能作數嗎?」
她的聲音開始發抖:「她當年在祠堂里發過誓的,自梳終身不嫁。那個誓言她守了半輩子,現在你要她嫁給上帝?」
漢莫斯神父看著她,目光里帶著溫和的悲憫:「凌小姐,你知道她為甚麼來到這裡嗎?當年她被救出來的時候,渾身是傷,高燒不退,所有人都以為她活不成了。」
「她說自己死過一次,是信仰給了她第二條命。」
「尊重她的選擇吧。」
阿香怔怔地走出經堂。走廊上空無一人,她靠著牆慢慢滑下去,蹲在地上,把臉埋進膝蓋里。
原來如此。
她不是皈依了神,是把神當成了救命的浮板。
可她凌見香,才是找了她八年、要帶她回家的人啊。過了片刻,她一把抹掉眼淚站起來,大步往外走。
張敏正在律師樓翻卷宗,阿香推門進來時,她抬頭看了一眼,就知道出事了。
阿香從內袋里掏出那份金蘭契書,攤在桌上,指尖點著譚巧音的名字,聲音發啞:「這個,和教會誓約比,哪個重?」
張敏看著她泛紅的眼眶,語氣放輕了些:「金蘭契在民間習慣法里有約束力,但對抗不了教會法。而且……」
她看著阿香的眼睛,說得直白:「你想要的從來不是法律判決。你想要的,是她自己不願意。」
她頓了頓,又補了句:「教會法能綁住她的身份,綁不住她的心。你要贏的從來不是教會,是她心裡的坎。」
阿香低著頭,看著契書上並排的兩個名字,慢慢把紙折好塞回口袋。她站起身往外走,張敏叫了她一聲,她回頭,扯出一個比哭還難看的笑。
傍晚時分,詠音修女正站在灶台前,把土豆一個個放進竹筐。身後突然傳來急促的腳步聲,她剛轉過頭,手腕就被一把攥住。
手指一松,土豆滾落在地,鑽進了灶台底下。
她皺著眉看向阿香,想掙開,反而被攥得更緊。她抬抬手比了兩個字:
放開。
阿香像沒看見,只啞著嗓子說:「跟我走。」
詠音修女心頭一緊,踉蹌了一步,另一隻手本能地抓住灶台邊緣。可阿香的力氣比她大得多,那是戰地扛相機、扛器材練出來的力量,帶著急瘋了的蠻力。
她幾乎是被半扶半拽著拉到後院的,阿香推開倉庫門,把人輕輕推進去,反手帶上了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