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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往事(母親個人故事)

Peipeng · 第二圓舞曲(兄妹) · 本章第 2 / 2 頁

在兒子五歲那年,林廷琛想要她再生個女兒,但她一直偷偷吃避孕藥。

在兒子六歲那年,林廷琛發現她偷偷吃避孕藥,情急之下,狠狠打了她一巴掌。雖然打完馬上道歉,但那一巴掌徹底打碎了她最後的幻想。她跟他徹底決裂,要求離婚。

他堅決反對,把她軟禁在家裡,讓保鏢和女傭看住她。她以拒絕同房為抗爭,但她的抗爭反而激起了他的極端征服欲。他不再找別的女人,每天回家過夜,幾乎夜夜強佔她,企圖讓她屈服,讓她懷孕,達到征服她的快感。

那樣軟禁的日子過了整整一年。

在兒子七歲那年,她終於崩潰,忍無可忍。

一個午後,趁兒子還沒放學,她衝進廚房,拿起菜刀,發瘋似地無差別追著女傭亂砍,揚言要砍死所有人。她並沒想真的砍人,只是裝瘋。

所有女傭退到門外,保鏢關緊別墅大門,把她關在別墅內。他們緊急打電話叫林廷琛回來,說太太可能精神失常了。

林廷琛趕回來,她提著菜刀跟他談判:要求離婚,並且拿到兒子的撫養權,否則她寧願砍死兒子再自殺。

這句癲狂而決絕的話把林廷琛鎮住,他擔心她被軟禁折磨了一年真的瘋了,於是答應離婚。

第二天,簽離婚協議時,如她所料,由於林家幾乎所有資產都進入林廷琛父親生前設立的信託,她最後只能分到林廷琛的個人財產五百四十萬港幣,其中還包含了林廷琛一次性付清的、兒子十八歲前的撫養費。而根據林父生前設的信託規則,如果離婚兒子跟她,兒子必須滿十八歲後才能從家族信託領錢。

但林廷琛也給了她選擇:放棄兒子撫養權,他每月會按時給她賬戶打入十萬生活費;要兒子的撫養權,她只能拿到五百四十萬。

最後她毫不猶豫選擇兒子的撫養權和五百四十萬。錢她可以賺,但兒子絕不能給他。她果斷簽下離婚協議,當晚帶著兒子離開,先去住酒店。

幾天後,她租下一間小套房,打算母子倆先住著。

然而租下房子的那天下午,她開開心心去接兒子放學時,發現兒子已經被林廷琛接走。他還給兒子請了長假。

她回林家找兒子,發現兒子已經被林廷琛帶到別處藏起來。女傭轉交給她一份起訴通知書:林廷琛起訴前妻,要求奪回兒子的撫養權。

當時她想不明白,才離婚幾天,林廷琛突然來搶兒子的撫養權,到底憑甚麼。直到一周後,她上法庭應訴,才知道林廷琛用了甚麼卑鄙的手段。

他沒有出席庭審,全程委託律師代理。對方律師陳述了她患有嚴重心理疾病和情緒病的「事實」,並傳了女傭、保鏢等「證人」,講述了她「發病」無差別追著砍人的全過程。同時還呈上當天保鏢「無意間」從窗外拍下的照片,照片里她表情癲狂,舉著菜刀追砍女傭。

面對這些「證據」,她百口莫辯。當庭情緒失控哭喊怒罵,這也讓法官更加認為她不適合撫養兒子。

最後,兒子的撫養權就這樣眼睜睜被林廷琛搶走……

回憶到這裡,邱蕙眼裡含著淚光。

她恨自己當年太年輕,缺乏社會經驗,才會被林廷琛一步步算計。如今年過半百,成為女商人的她,有足夠的經驗和手段,林廷琛那個紈絝子弟早已不是她的對手。

但當年的絕望卻是真切的。失去兒子撫養權後,她見不到兒子,日日想念兒子,窩在小小的出租房裡,日子過得渾渾噩噩。

她無數次後悔當初沒聽養父母的話,走養父母規劃的路線,即使成為搖錢樹,但至少會有一定的自由和獨立空間。養父母只是把她當成一項投資,她為養父母賺錢,也是為自己賺錢。

而她卻走了一條最錯誤的路。

以為找到愛情和歸宿,到頭來不過是被榨取青春與肉體後,被殘忍丟棄的殘花敗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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