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來牽手
時黎拿著手機走出廣場,走路的時候很無聊,手指在大腦反應過來之前就點進了朋友圈。
她好友不多,所以一眼就看到了在自己列表內沈寂了兩個月的戀愛腦賬號發出的新動態。
我跟老婆和好了。
照片是她牽著時想的手在曬票根。
時黎酸得不行,轉頭想看點風景稀釋一下自己身上的酸味,突然就看到了身旁的沈獻儀。
「媽呀。」她往旁邊退了半步,雙手將手機捂在胸口看著他問道,「你跟著我幹嗎?」
而他只是用那種說不清道不明的眼神看著她,說道:「我跟你一起。」
時黎覺得這就像她在路邊上吸引了一隻小狗,蹲下隨手逗弄了幾下後就起身去做自己的事,她沒想到小狗會一直跟著她走。
看到剛才一起玩的那些人都在不遠處後,她的神經才稍微放鬆一點。
到地下街之後,食物的香味也都傳出來了,剛才本來還說要吃日料的男生在這下面走了沒多久,就站到一家串串店門口排起了隊,說要買點來吃。
他開了這個頭,其他人也都放飛了,去吃甚麼的都有,就連那幾個女生也說要去旁邊買牛乳冰淇淋。
最後就只剩下時黎和沈獻儀還站在原地,時黎在看手機,沈獻儀在看著她。
買串串的男生還在排隊,時黎突然就換了左手拿手機,伸手牽起沈獻儀的手。
他明顯有些沒反應過來,手指十分僵硬,但時黎卻只是牽住他,讓他的手裹住了自己的手,然後找了點角度,拍下了好幾張類似情侶親密的照片。
拍完後她就想把沈獻儀給扔了,可她鬆手時,他卻已經用力握緊了她的手,本來兩人就是十指相扣的狀態,她根本就掙脫不出來了。
「你做甚麼?」
她皺眉望向他,他卻只是盯著她看,在對視這方面時黎永遠都比不過沈獻儀。
這幾年他從不長時間與她對視,她幾乎要忘了初三第一次見面時,他看她的目光有多黏熱。
掙扎了好久都沒能把手給掙出來,時黎又不願意看他,索性就由他了,就是手被他給攥得生疼,過了一會兒她開口抱怨了一句:「沈獻儀,你能不能輕點?很疼。」
他的手果然松了下來,可時黎在這一刻感覺到了自由的可能性,手就像條泥鰍一樣打算從他手裡滑出去。
結果是她沒能跑掉,沈獻儀的反應能力比她想象的要快得多,她的手又被他緊緊抓回去了,這次比上次握得還要緊,他是真的讓她疼了。
時黎終於隱隱從回憶里找到一個關鍵詞,沈獻儀學擊劍。
劍類運動速度力量與技巧都是必須要有的基礎素質,但最關鍵的還是預判。
他必須在極短的時間內獲取到大量有效信息,要在瞬間就判斷出對手的攻擊部位,並且幾乎同時就得找出應對方法。
簡單來說就是他這個人其實很敏銳,而且手臂力量大得驚人,所以她才會第一次看到他的手就記住了上面鼓動的血管。
他是野性且極具攻擊力的,他只是話少。